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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民 年 金

勞 保 年 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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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年金VS勞保年金

 

勞保年金=勞保

國民年金=國保

開辦時間

98. 01. 01

97. 10. 01

給付項目

1.老年年金(或一次金)。
2.失能年金(或一次金)。
3.遺屬年金(或一次金)。
4.生育給付。
5.傷病給付。
6.喪葬給付。

1.老年年金。
2.身心障礙年金。
3.遺屬年金。
4.喪葬津貼。

給付條件

1.老年年金:年滿60歲,年資滿15年
      ※一次金給付條件按舊制※
2.失能年金: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。
      ※原殘廢給付。仍有工作能力者則按舊制依殘廢
          等級發給一次金※
3.遺屬年金
(1)加保期間死亡。
(2)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
(3)年資滿15年,並符合現行老年給付條件,在未
          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。
      ※原本人死亡給付中30個月的遺屬一次金須未領
          取任何年金且加保滿2年方可請領※
4.生育給付:限女性被保險人申請。
5.傷病給付:自住院起第4日起得申請住院津貼。
6.喪葬給付
(1)被保險人死亡。
(2)被保險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死亡。

1.老年年金:年滿65歲
2.身心障礙年金
   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,經評估為
    無工作能力者。
3.遺屬年金
(1)加保期間死亡。
(2)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
          期間死亡。
4.喪葬給付
    未滿65歲,加保期間死亡。

投保薪資

老年年金:
    一輩子當中薪資最高60個月薪資平均計算。
老年給付一次金:
   
最後3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其他各類給付及年金:
    最後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
一律用17,280元計算

給付標準

1.老年年金、失能年金、遺屬年金:
(1)三者只能擇一請領。
(2)每月可領=平均投保薪資 × 勞保年資 × 1.55%
(3)最低保障:失能年金4,000元、遺屬年金3,000元
2.老年、失能、遺屬一次金:
(1)老年給付一次金=平均投保薪資 × 基數
(2)失能:殘廢給付。依殘廢等級。
(3)本人死亡的遺屬津貼=平均投保薪資 × 30個月
3.生育給付:平均投保薪資 × 1個月。
4.傷病給付:(住院天數-3) × 50%日投保薪資。
5.喪葬給付:
(1)被保險人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5個月。
(2)配偶、父母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3個月。
(3)滿12歲子女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2.5個月。
(4)未滿12歲子女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2個月。

1.三種年金擇一請領。
2.每月可領=17,280 ×國保年資 ×1.3%
3.最低保障:
       身心障礙年金4,000元、
       老年年金3,000元、
       遺屬年金3,000元。
4.喪葬津貼=17,280 × 5=86,400

國民年金給付金額試算

勞保一次金試算

勞保年金試算